标题:甲醇制氢氧化钠滴定液
产品概述
甲醇制氢氧化钠滴定液:滴定液的配制方法有间接配制法与直接配制法两种,应根据规定选用,并应遵循下列有关规定。
4.1 所用溶剂“水",系指蒸馏水或去离子水,在未注明有其他要求时,应符合《中国药典》“纯化水"项下的规定。
4.2 采用间接配制法时,溶质与溶剂的取用量均应根据规定量进行称取或量取,并且制成后滴定液的浓度值应为其名义值的0.95~1.05;
产品名称:甲醇制氢氧化钠-滴定液
包装规格:500ml
有效期:6个月(浓度 定制)
保存:常温密封
采用直接配制法时,其溶质应采用“基准试剂",并按规定条件干燥至恒重后称取,取用量应为精密称定(精确至4~5位有效数字),并置1000ml量瓶中,加溶剂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配制过程中应有核对人,并在记录中签名以示负责。
4.4 配制浓度等于或低于0.02mol/L的滴定液时,除另有规定外,应于临用前精密量取浓度等于或大于0.1mol/L的滴定液适量,加新沸过的冷水或规定的溶剂定量稀释制成。
4.5 配制成的滴定液必须澄清,必要时可滤过;并按药典中各该滴定液项下的[贮藏]条件贮存,经下述标定其浓度后方可使用。
5 标定
“标定"系指根据规定的方法,用基准物质或已标定的滴定液准确测定滴定液浓度(mol/L)的操作过程,应严格遵照药典中各该滴定液项下的方法进行标定,并应遵循下列有关规定。
5.1 工作中所用分析天平及砝码、滴定管、量瓶和移液管等,均应经过检定合格;其校正值与原标示值之比的绝对值大于0.05%时,应在计算中采用校正值予以补偿。
5.2 标定工作宜在室温(10~30℃)下进行,并应在记录中注明标定时的室内温度。
5.3 所用基准物质应采用“基准试剂",取用时应先用玛瑙钵研细,并按规定条件干燥,置干燥器中放冷至室温后,精密称取(精确至4~5位数);有引湿性的基准物质宜采用“减量法"进行称重。如系以另一已标定的滴定液作为标准溶液,通过“比较"进行标定,则该另一已标定的滴定液的取用应为精密量取(精确至0.01ml),用量除另有规定外应等于或大于20ml,其浓度亦应按药典规定准确标定。
5.4 根据滴定液的消耗量选用适宜容量的滴定管;滴定管应洁净,玻璃活塞应密合、旋转自如,盛装滴定液前,应先用少量滴定液淋洗3次,盛装滴定液后,宜用小烧杯覆盖管口。
5.5 标定中,滴定液宜从滴定管的起始刻度开始;滴定液的消耗量,除另有特殊规定外,应大于20ml,读数应估计到0.01ml。
甲醇制氢氧化钠滴定液
025-65010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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