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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碱性磷酸酶干扰物质

更新时间:2025-06-23      浏览次数:7

产品名称:肝胆碱性磷酸酶干扰物质

产品性状:液体

主要成分:肝胆碱性磷酸酶

pH值:7.0

规格:0.5ml

保存温度:-20℃冷冻保存

有效期:未开瓶,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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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背景(仅供参考):

碱性磷酸酶(ALP或AKP)是广泛分布于人体肝脏、骨骼、肠、肾和胎盘等组织经肝脏向胆外排出的一种酶。这种酶能催化核酸分子脱掉5’磷酸基团,从而使DNA或RNA片段的5’-P末端转换成5’-OH末端。但它不是单一的酶,而是一组同工酶。已发现有AKP1、AKP2、AKP3、AKP4、AKP5与AKP6六种同功酶。其中第1、2、6种均来自肝脏,第3种来自骨细胞,第4种产生于胎盘及癌细胞,而第5种则来自小肠绒毛上皮与成纤维细胞。

 

使用介绍:本产品主要用于肝胆碱性磷酸酶对科研实验干扰度评价时作为添加物。


产品浓度:150IU/L (此值仅供参考,各单位可根据自身体系自行定值!)

 

产品使用方法:

与室温适当平衡,摇匀即可使用,可根据具体要求进行分装,稀释等处理。使用后剩余的产品,请尽快密封保存,避免产品污染、蒸发、稀释等。如需多次使用,请根据用量分装储存,避免反复冻融。

 

产品特性:本品含有高浓度肝胆碱性磷酸酶,稳定性和适配性好,符合相关要求。

 

注意事项:

1. 产品仅供科研实验使用,请勿用于食品、化妆品、临床医疗等其它用途。在使用操作中需按临床标本处理,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2. 使用时,请穿戴好实验服、防护面罩、实验手套等,做好实验防护,避免直接接触。

3. 如果收到的产品是冻干粉,请用纯水溶解,正常情况下采用生理盐水做稀释,过度稀释请用低值血清)。复溶后的产品,应该-20℃保存,有效期7天。

4. 剩余产品请勿随意丢弃,请按照相关化学废弃物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5. 本品含有防腐剂,摄入有害,严禁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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